暹罗猫

人气短篇谁伴你看长夜变蓝


只是爱一个人,便希望她平安喜乐。如果你已经找到这样的爱情,那我虔诚谢幕。

一、年,夏七七十九岁

武汉的春天极短,却是一年中整个城市最华丽的时候。满大街的樱花和垂丝海棠开得繁茂,东湖畔十亩梅花十亩杜鹃,一望无际的牡丹园更是惊艳。每到下午六点,整片天空都似要烧成浓郁的玫瑰紫,迎着江风一吹,香如雪海无涯。这时往武昌江滩一坐,再来灌啤酒,唉,人生何求。

人生何求四个字,是夏七七的口头禅。还是个小毛孩的时候,她踢踏着人字拖,一晃一晃走过那座砖红色的大雁塔,抬头见落日如红莲业火,照千古草木枯荣,心头便会生出种又酸,又软,又发酵的情绪,它是如此蠢蠢欲动,引诱着夏七七往墙根下盘腿一坐,不知打发了多少个百无聊赖的下午。

年,夏七七十九岁,离开天高云远的北方,已经三年。如果周身还能找出一点,和那个穿着人字拖的小女孩重合的话,大概就是她现在坐着的姿势,懒洋洋的,垮着肩,缩成一团,在吵吵嚷嚷的码头前,像只不小心闯进了水泥森林的动物,气息格格不入。

她在这里已经蹲了一个钟头,第三包妙脆角也吃得见了底,最后一个已经送到嘴边,恋恋不舍地舔了舔,还是丢给了怀里的猫。

那是只货真价实的丑猫,全身毛色如泥浆,大头似异形,一条腿软软搭着,显然是折断了。唯一的亮色是那双蓝色的眼睛,如同洗过的宝石,悬在渺远的银河,无尘无垢,虔诚地盯着空空如也的妙脆角包装袋,咽了口口水。

夏七七也咽了口口水,眼看着又一趟轮渡靠岸,心跳顿时飙速……她的财主啊!

按照电话里的描述,财主穿翡翠绿的毛衣,白色裤子,脚蹬棕黄色休闲鞋。夏七七刚听到时,脑海中下意识就出现了一棵行走的白菜的画面,只是她没想到,这棵白菜长得这么好看。

好看的白菜已经毫不犹豫地走了过来,老远就指着猫的断腿,颤声道:“怎……怎么回事?”

夏七七恋恋不舍地收回上中下三路打量的目光,叹口气,情真意切地讲述了一个,关于走失的宠物猫历尽九九八十一劫,经受种种磨难,终于被她拯救的悲情故事,末了用温柔得要滴出水的眼神幽幽道:“然后才看到你贴的寻猫启事。”

那张寻猫启事,现在正摆在夏七七脚边的石阶上,雪白的A4纸上,一只粉灰色的暹罗猫,高傲地扬着双深蓝色的琉璃眼,配着底下鲜红的一行大字:“如有拾得者,请火速联系失主,两千元酬谢!”真是说不出的赏心悦目。

白菜抱着猫反复抚摸,丝毫不介意一尘不染的裤子上,泥浆甩得到处都是,表情宛若和恋人生死诀别后再次重逢,半天后才喜悦地抬起眼:“你真是个好人。”

“干吗?”夏七七警惕地直起身,这世道被发好人卡下场都是顺理成章的凄惨,想一想虎视眈眈地扯住猫尾,“怎么,酬金,想反悔?”

白菜一愣,满脸通红地摇头:“不是不是,我想谢谢你给汪汪治伤呢。”说着指了指猫断腿上裹着的纱布,又手忙脚乱地递过一个信封。

“呃,汪汪?”

“是啊,怎么样,这名字是不是很酷?”

“呵呵,我觉得你再养只狗,叫做喵喵,更酷。”

“啊,你喜欢养狗吗?有爱心的人都喜欢小动物。”

“重点抓错了啊,少年。”

很久以后,夏七七仍然记得那天的夕阳、天空,船似硕大的白鱼破开一江浊浪,连同溅起的水沫腥香,也带着让人每个毛孔都熨帖的气味。那是三年来,她在这个城市,和除秦川以外的人,说的最多的一次话。

总共二十七句。

走去很远时回头,还能见那颗一米八的巨型白菜,抱着只幽怨的猫,情真意切地站在原地微笑。背后明明是吵闹喧天的人流,那个地方却像一幅悬着的水彩,又明亮,又安静。夏七七愣了愣,回以龇牙咧嘴一笑,小声吐出两个字:“二货。”

二、太廉价的东西,谁会相信是真的呢

沿着老城墙穿过低矮的桥洞,是条破旧却热闹的街。旗袍店和龙虾摊相亲相爱,左边的笼子里关着十几只臭烘烘的刺猬,右边晾了一溜儿手工蕾丝假领子。夏七七吹着口哨一家一家晃过去,在便利店门口停下来,从刚刚到手的信封中抽出张粉色钞票,出来时,手上多了两听可乐。

临江的城市四季有风,吹着她的灰色裙子像一只张开翅膀的蝶。夏七七伸手去按裙角,突然觉得风一滞,有只细长的手轻轻一探,她抓着的可乐便少了一罐。

秦川懒懒靠在鱼豆腐摊前,咕噜咕噜一口气喝完整罐可乐,把易拉罐捏成扁扁一团,投中五米外的垃圾桶,才心满意足地搭住夏七七的肩:“发财了?”

夏七七得意地笑,一边任他揽着自己往街尾更深处的巷子走去,一边三言两语讲述了白菜和丑猫的故事,听得秦川忍俊不禁:“哈,世间没脑子的何其多。”

他笑起来的时候,细长的眼与眉都往上挑,那弧度像一把扇子,仿佛一下子,就把岁月扇走了十年。夏七七恍然觉得,两侧高楼渐渐退去,他们还走在古城西安的夜里。那时他们才九岁,还不知道,以后要逾越千山万水,走在逃离命运的路上,异地他乡,抓紧对方的双手,那生命里唯一一点点的暖。

巷子越走越深,夏七七落后了半拍,看着秦川的两条长腿裹在洗得发白的牛仔裤里,走得轻快又坚定。明明是最简单的衣服,但十九岁的少年,青春灼烈又逼人,就算落拓,也是飞扬动人的。路边三三两两倚在废弃沙发椅上的女人,穿渔网丝袜,夜市上二十五块的豹纹鞋,见他走过来,立刻吃吃地哄笑,有个干脆吹声口哨:“帅哥,有烟吗?”

秦川笑笑,并不答话,随手摸出口袋里半包红双喜丢了过去。女人们点了烟,一片烈焰红唇,娇媚地笑:“小妹妹,帅哥真是个好人啊。”

类似的场景,几乎每隔两三天便上演一回,夏七七早已麻木。这刻鬼使神差,她想起了那颗江滩边的白菜,也是这样笑着对她说:“你是个好人啊。”

嘿,好人这两个字,一支烟换得来,五分钟假装的真心也换得来,真廉价不是吗?太廉价的东西,谁会相信是真的呢。

至少夏七七不信,秦川也不信。

三年前刚到这个城市,两人还穿着离家时的大棉袄,谁知道南方的春天早就来了,满大街色彩明亮的雪纺开衫,衬得他们和整座城是如此的不协调。翻遍口袋,两人加起来只有三百多块钱,没学历,也无一技之长,在外奔波了一个多星期,还是找不到工作。幸亏夏七七手巧,过天桥时见有人摆地摊,灵机一动,去进了碎布和蕾丝,做些女孩子的饰物来卖,这才算是,在这个城市活了下来。

秦川也找到了工作,后来又换了工作,再换了工作,有时候夏七七甚至不知道他具体在做什么,只知道累,很累,挺拔如树的少年迅速消瘦下去,眼睛里总是含着淡淡的血丝。然而他从无怨言,下了班还会来帮夏七七摆地摊,像一只疲倦却警惕的豹,远远见到城管,就手脚麻利地卷起地上的物品,拉着身边的女孩狂奔。

很长一段时间内,夏七七对这个城市的印象,就是没完没了的奔跑。在天桥上,在小巷中,在碧色如海的梧桐下,在平地起高楼的时光中。精疲力竭地回到租住的房子,夏七七蹲在小小的阁楼里煮泡面,加一把尖椒。浓烈的辛辣熏得人想要流泪,她吸吸鼻子,问:“秦川,你想回去吗?”

回答她的,只有绵长而低沉的呼吸声。少年已沉沉睡去,额上的伤口映着窗外一片月,像朵盛开的罂粟。

这不是该属于那个明亮少年的花。

三、给我两天时间,还钱给你……

眼看着五一假期到了,秦川决定带着夏七七的手作,去火车上干一票。毕竟,这种节假日,火车上游客最多,东西能卖上平时的好几十倍。

他选的那条线路自长沙至宝鸡,途径岳阳、广水、信阳、许昌、洛阳、咸阳……几乎涵盖了夏七七曾经想去的所有城市。十五岁的秦川在课桌上摊开中国地图,豪情万丈地一挥手:“妞,跟着我,总有一天,带你一条线路跑遍。”

四年后,他真的找到了这样一条线路,只是最开始的承诺,已经被现实烧成了灰,埋在苍黑的铁轨下,来年已是碧草连天。

送别秦川后,夏七七来到江滩,买了张票,上了轮渡。

这个城市仍然是露骨的热闹与喧嚣,小龙虾与周黑鸭的故乡,而她是永远的异乡人。

甲板上的风极大,她抬手去理绞成一堆的头发,突然对上两双眼睛。一双纯净又深邃,一双幽怨而饥渴。

“是你?!”

“不是我!”

“汪汪!”

“喵喵!”

夏七七拔腿就跑,转眼奔到乳白色的栏杆前,英勇地单手一撑,准备翻过去,顿时吓得临江吹口琴的文艺老奶奶心脏一收,滑出个长长的颤音:“哎呀,有人跳江了!”

陆地生物夏七七刚刚意识到不对,正讪讪地准备收回腿,结果被老奶奶这么一吼,差点真的栽进了滚滚长江东逝水,热心的武汉人民从四面八方涌上来,把她拖回甲板,苦口婆心劝了很久,才摇摇头:“唉,现在的年轻人啊,不就是和男朋友吵个架吗?动不动就要死要活的。”

人群体贴地散去,让出夏七七和男朋友独处的时间,于是夏七七靠着栏杆蹲在角落,背后是莽莽大江,绝望地看着眼前的一人一猫:“给我两天时间,还钱给你……”

那猫已经被洗得干干净净,粉灰色的颜料褪去,露出一身没有光泽的暗黄色皮毛,大头异形,一如既往地丑,奇得是两天不见,连眼睛都变成了大众的褐色,毫无疑问,这是只街头巷尾随处可见,土得不能再土的,正宗土猫。当初夏七七要用它浑水摸鱼,去骗那两千块酬金时,秦川嗤笑:“除非那失主是傻的。”结果失主确实是傻的,却不知上帝格外眷顾傻人,于是赐给他们神一般的运道。

令夏七七大感意外的是,男生并没有怒发冲冠,指着她大骂一顿然后要求交还那两千块,相反,竟然还笑了笑,挥手向她打招呼。他背光站着,白色的T恤和软软的头发都浸在金色的阳光里,啧啧,简直是个坠入凡世的天使。

如果夏七七还是十六岁,简直要立刻拜倒在这漫画中走出来的男主角脚下,但十九岁的夏七七,独自一人走在那条荆棘遍地的隧道中,太明亮的东西,都让她觉得刺眼。所以面对美少年的无边温柔,她只是淡定地翻了个白眼,随手一指:“哦,那土猫眼睛里的美瞳呢?”

土猫愤怒地炸毛,美少年忙拍拍它的头:“医院时,被医生取出来了,说戴久了眼睛会发炎。”又高兴地扬扬土猫的左腿,“看,伤已经好了,幸亏先前已经被你上过药。你真好。”

呸,那还不是怕你反悔。夏七七心说道。但不知怎么,看着对方嘴角那一个小小的、弯弯的弧度,她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站在越纯净的人面前,就越容易凸显出自己的脏。

四、宝石蓝的天空已永留梦境

那天晚上,夏七七又一次梦见了十六岁的自己。

仍然是长长的青色街道,高大的桦树积满了雪,远远望去像一城涌动的密云。她跪坐在昏暗的楼梯口,等着秦川给自己上药。父亲的酒越喝越凶,下手也越来越重,她回头去看那扇陈旧的门,只觉如同一头狰狞的饕餮,要把最后一点温情与不舍也吞噬干净。

秦川第十次叹息一声,愤怒又无奈地说:“七七,我们跑吧。”

她抬起头:“好。”对面黑色的眼睛里,顿时有火光燃起。

他们并肩挤在火车的吸烟区,透过明蓝色的烟雾看窗外原野广袤,夜空里的星子像洗过的宝石,照亮人生的晦暗。有人低低唱一首歌,是叶德娴的《赤子》,依稀只辨得出几句:“跌跌碰碰里,投进声声色色间,谁伴你看长夜变蓝。世界太冷了,谁会伸出一双手,围住你再营造暖流。世界太阔了,由你出生当天起,童稚已每年渐远离。”

那时候以为绝望之外还有远方,远方都是诗篇与新生。哪知世界太冷了,也太阔了。

醒来时宝石蓝的天空已永留梦境,夏七七自嘲地笑笑,裹上秦川大大的黑色衬衣出门,走了几步,只见拐角处的废墙下,明晃晃的刀光一闪,原来是三个也住在这片的小混混,正踢打着一个人。

居住在此的自然都是物以类聚,夏七七这种事见得多了,当即准备装作没看见紧走几步,眼角却不小心瞥到了被围着的那个人。那人也看见了她,先是一喜,又忙摇了摇头,转过脸去。

夏七七心里一跳,往前走了两步,终于还是叹口气,将拖沓的衬衣下摆打了个结:“喂,住手!”

她这些年和秦川过得战战兢兢孤苦无依,唯一信任的,就是对方和自己的一双手,年少时在体育馆里学的那点功夫,从来不敢落下,以一敌三自然不能,但也足够她钻个空子,抓了地上肿成猪头的美少年逃掉。

如果说,前两次这位叫做张苗苗的美少年,所作所为还能勉强用“纯良”来解释的话,此时此刻,夏七七只想送个单纯的“蠢”字给他贴在额头。圣明的先人早有言:不要在同一条河流中摔倒两次。结果呢,三天之内,张苗苗同学被人用还猫这个借口骗了两次,不同的是,夏七七好歹还有些职业道德,至少鱼目混个珠,小混混们却是空手套白狼,约到偏僻地直接提刀子抢。

“因为汪汪对我太重要了。”张苗苗一边喘着气,一边委屈又深情地看向身边大汗淋漓的少女,简直像个固执又怯生生的小孩。

夏七七被气笑了:“嘿,怎么,当年同桌的小女生,毕业典礼上拉拉你的袖子,送了这个定情信物,约定等它长大后你们就在一起,结果一晃许多年,再也没有那个女生的音信,你只好痴痴地守着这只猫,毕竟,它是你深情的唯一见证哪。”

张苗苗瞪大了眼睛:“你你你……你怎么知道?”

五、看见它,我就能认出你

张苗苗的故事很简单,可惜讲得乱七八糟颠三倒四,思维又跳跃,简直数次让夏七七忍无可忍想叫停。她在心中腹诽:果然神还是公平的,这位美少年不说话时像个王子,一开口,印象分便只能打对折——你见过棒棒糖吃完了就不高兴,要再买来才能继续讲下去的王子吗?

天黑了,夏七七才算听完整个故事。

九岁的时候,和一个女生捡到那只暹罗猫,那时它还只有巴掌大,卧在八月的桂花树下,一身花末,宛如铺满了细碎的金砂。女孩说:“我们养它吧。”张苗苗说:“好。”女孩说:“你看它多可爱,就叫汪汪吧。”张苗苗说:“好。”女孩说:“你好好养着它啊,以后就算我们分开了,看见它,我就能认出你。”

张苗苗说:“好。”他从小就是个温柔的小孩,对女孩的话永远都是赞同,他不好奇这么小的猫该怎么养活;不好奇为什么可爱就要叫做汪汪;不好奇世界上暹罗猫那么多,张苗苗却只有一个,为什么要通过一只猫来认这个人。他全心全意地信任着那个女孩,就算她已经消失了很久很久,她说的每一句话,他还记得。

对面少年眼睛里的澄澈,夏七七看不懂,她的心里没有这种亮晶晶的东西。

夏七七叹口气,不耐烦地挥挥手:“快回去吧,天都要黑了。”

张苗苗大义凛然地说:“不行,你不能回住的地方去,那三个人肯定会找你麻烦的。”

夏七七心说关你屁事,火车站候车室是我永远的家,等一个星期秦川也就回来了。结果张苗苗热情地邀请她:“要不你到我家避一避吧,反正我一个人住着空荡荡的大房子,无聊得很。”

他们结伴回去。夜晚的轮渡铺着一层暖黄色的光,倚窗望去,晴川桥上的灯已经点亮,像一弯绯色的琉璃,横在汉江之上。夏七七又想起那句古诗: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居然暗含了她和秦川两个人名字的谐音,多奇妙。当年那趟逃离的列车上,他们不知道未来在哪里,经过武昌站,有人念起这句诗。人在最茫然的时候,便会为命运找一切借口,于是秦川安慰夏七七:“这个城市和我们挺有缘,要不就在这里下?”

也许生命就是一场场的偶然,太多不可思议与奇妙的缘分。就像此刻,夏七七站在米白色的羊毛地毯上,第五次把这栋三层独门小别墅上上下下走了一遍,终于确认:不错,确实只有她和张苗苗两个人。

就这样,夏七七莫名其妙地开始了和美少年的同居生活。张苗苗说母亲已经去世,父亲常年出差在外,干脆便给了这套房子让他一个人住,每过三天会有个阿姨过来帮忙打扫卫生。他说起这些时是云淡风轻的,夏七七也聪明地不多问,谁的人生中没有一两个空荡荡的角落呢,怎么填也填不满,因为唯一能放置在那里的东西,早就丢失了,再也找不回。

她拿着厚厚一叠寻猫启事,敲敲门:“还要贴吗?”

张苗苗从被窝里探出一个头,睡眼惺忪地回答:“当然要啊。”

于是夏七七只好临时改行,帮他一张一张地贴电线杆,找寻一只叫汪汪的暹罗猫。然而直到贴完附近小区所有的电线杆,失踪的猫仍然毫无音信。她精疲力竭地瘫在沙发里,准备去撕墙上的日历,这才发现,日历竟然停留在年的2月12日。

夏七七记得,那年南方袭来一场百年难遇的冰灾,高速公路上,无数人的人生拐了一个弯,或者戛然而止,或者驶向完全不同的轨道,她站在黑洞洞的楼梯口,静静地看着对面的少年:“秦川,我们还有机会换另一种人生,对吗?”

然后为彼此抹净手上的鲜血,攀上积雪重重的列车,听汽笛呜鸣,踏碎厚厚的冰碴。

然后,真的新生了吗?

夏七七轻轻地伸手,抚过那张早已过期的日历,做了一个决定。

六、这个少年的美丽,和世界似乎有种淡淡的距离

此后,是短暂又漫长的一周。

夏七七在楼下的草地里发现了汪汪的尸体,春天植被丰盛,草木的气味如此辛烈,甚至要盖过尸体的腐朽。大概已经死去了好几天,肚皮下露出森森白骨,蜷在一地落下的玉兰花堆中,有种惨烈又残酷的美。

她收拾好行李,准备告诉张苗苗汪汪的死讯,结果,在推开门的那一刻,却退却了。

晨光下的少年,穿着烟灰色的开衫,正小心翼翼地擦拭着装着汪汪照片的相框,长长的睫毛盖下来,那个虔诚的弧度,让人想要流泪。从来没有一刻像此时一样,让夏七七深深觉得,生命应是件如此美好和值得尊重的事。

人生最开始摊开在她面前,就是伤痕累累的模样,于是她以为,只要那个伤口愈合,就已经是最好的人生。后来那些暗夜里的伤真的痊愈了,厚厚的痂子脱去,露出粉红鲜嫩的新肉,她便想要更多,为什么皮肤上不能开出美丽的花呢?黯淡的岁月已经够了,她想奔向更有光泽的一生。

每次新生就像一次蜕皮,脱下那些难堪的,不合时宜的桎梏。十六岁,秦川带她千里奔逃,夏七七舍弃了亲情与故乡,换来另一场人生;而这次,她要舍弃的,是秦川。

只是没想到,在这个被两条江隔开的城市,一个人和另一个人的偶遇,是这么容易的事。

当时张苗苗正靠在轮渡的栏杆上,伸手去捞被风吹飞的一张寻猫启事,眼看着那抹绿色的身影一晃,夏七七心惊胆战地冲过去拉住他,吼道:“找死啊!”

张苗苗已经被她吼得习惯了,摸着鼻子讪讪地笑,牵着她的左手却没有松开,相反,还握得更紧了些。

很神奇,有些动作,别人做来是暧昧和旖旎,在张苗苗那里,却变成了单纯的温暖与善意。第一次见他,夏七七就发现了,这个少年的美丽,和世界似乎有种淡淡的距离。那么纯粹,那么自我,如婴儿般纯粹。

她由他拉着,转身准备找个舒服点的地方靠着吹风,却迎面撞进一双眼睛里。

半月不见的秦川瘦了许多,栗子色的眼睛里,有浓如古墨的哀愁,他静静地看着夏七七和张苗苗握紧的双手,良久,才缓缓开口:“跟我回去吧,七七。”

夏七七轻轻地摇头:“秦川,我够了。”

看着对面的少年眉宇间涌起深深的倦色,她挤出一个惨淡的笑:“很累是吗?日日提心吊胆,怀着恐惧睡去,在忧思中醒来,抬头看看头顶的那片天,永远是灰蒙蒙的,布满密云。三年了,秦川,有时我觉得我们还一直在那趟逃离的列车上,没有终点,永不停歇。”

秦川的眼睛慢慢红了:“所以,你先下车了?”

“总有一个人要先下的。”夏七七紧了紧张苗苗的手,“秦川,后来我常常想起,跑出来的那夜,我们踩在齐膝深的大雪里,你跟我说,别回头,咬着牙往前走。那时候……是哪里来的勇气呢,这样绝望的人生,还是想要往前走走看,也许因为始终有那么一点微弱的希望,往日尝下种种的苦,来日能否有一点点的甜相偿?秦川,谢谢你,带我走出最深最暗的沼泽,可是对不起,我选择活下来,并不是为了继续艰辛与恐惧。”

七、夜风冰凉,带着草木的清香,将少年低沉的声音轻轻吹来

秦川怔怔地看着眼前的少女,她的背后正映着那弯绯色的晴川桥,他记得许多年前,踢着人字拖的小女孩,靠在大雁塔下,懒懒念一句诗: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发现新大陆一般狡黠地眨着眼:“哎呀,秦川,你看这首诗,居然有我们两个人的名字。这就是传说中的青梅竹马吗?”

妾发初覆额,折花门前剧。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十五始展眉,愿同尘与灰。

十五始展眉,愿同尘与灰。他为她出手,拦下又一次酒醉后打人的父亲,并不小心伤了人。他知道她已经忍受不下去这种毒打了,干脆带了她逃跑。那时少年意气,以为一双手便能拼来一个全新人生。然而,终究现实的泥泞太深,想护在手心里的女孩,他给不起未来。

给不起你的未来,我选择告别。秦川转身离去,江风鼓起他黑色的T恤,像一只展开羽翼的大鸟。夏七七曾经说他有旧时侠风,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可什么是侠义呢?如果一个男生,从九岁到十九岁,都只对一个女生表现出所谓的侠义,这种侠义,已经变质成了爱情吧。只是爱一个人,便希望她平安喜乐。如果你已经找到这样的爱情,那我虔诚谢幕。

夏七七找到了吗?她静静地看着那个陪伴她十年的背影,终于消失在人流之中,抬起眼睛,看向一脸茫然的张苗苗:“Hi,你喜欢我吗?”

“当然喜欢啊。”张苗苗急忙答道,精致美丽的脸上,是孩童一般的纯净,和十三岁离开她时,一模一样;也和十岁那年举着棉花糖递到她面前时,一模一样。

因为他的智商,永远地停在了十岁。

从此他是旁人眼里长不大的低能儿,是一生骄傲的父亲最大的耻辱,是温柔隐忍的母亲失控的泪腺,却是夏七七,最好的哥哥。

是的,张苗苗是夏七七的哥哥,十四岁那年,被不堪毒打的母亲,在一个秋夜无声无息地带走。一起消失的,还有夏七七捡到的一只暹罗猫。她曾经对他说:“哥哥,你好好养着它啊,以后就算我们分开了,看见它,我就能认出你。”

一语成谶。命运像个冷漠又机械的圆,绕一圈,六年后回到原点,因为一只叫做汪汪的猫,她在樱花和海棠盛开的南方天空下,重逢她的小小少年,一切早已物是人非,她不再是因为一朵棉花糖就可以哭和笑的小女孩;而怨过的母亲,已经去世,日历永远停在了年2月12日,那一天,她从千里而来,大雪满空,原来是赴一场葬礼。只有那个温柔安静的少年,还活在他的十岁,住在继父丢下的空荡荡大房子里,和一只猫相依为命。

然后,那只猫也死了。是否努力活了十年,终于等到了另一个宿命的陪伴者,才能安然离去?有时候,动物比人类更忠诚与执著。

就是发现它离去的那一天,夏七七做了一个决定,那个不知人间岁月的孤寂少年,以后就由她来守候吧。

可这是她选择的人生与责任,不是秦川的。

三年来,她知道,每次秦川说要去火车上干一票,都会选经过西安的列车。有一次她心血来潮,偷偷跟着他上了车,颠簸一夜后,亲眼看着他在西安站下车,走过暮色低垂的大雁塔,穿过长长的青石街,停在一栋小楼前,怔怔地仰头望着窗口暖黄色的灯光,许久,拨通了电话。

夜风冰凉,带着草木的清香,将少年低沉的声音轻轻吹来。

“妈,嗯,我挺好的。”

“现在啊……在云南……别担心。”

“我知道……今年过年?再看吧。”

“您别这么说……我都这么大了,再去高考行么……”

借着远远的路灯,夏七七看见少年的脸上,一片粼粼波光。

那晚,秦川倚在浓浓的花木阴影里,待了一夜。有好几次,夏七七见他猛地直起身子,似乎想走进那栋楼,最终,却还是退回原地。

那窗里的温暖,一旦走进,会让人沉溺,再也不愿离开吧。

那是属于他的,应有的温暖人生。夏七七夺走了三年,而今,她送他归去。

所有的故事,在那趟雪地里踟蹰的列车中,早已落幕。他是送行人,送她离开太冷的世界,去重逢一点失散的温情,然后兜兜转转,回到自己的世界。

有人后悔吗?不,夏七七和秦川都觉得,那是人世间最甘美的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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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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