暹罗猫

萌芽经典有猫病


编者按

养了两条“狗”之后,“我”终于在冬天去天桥上买了只猫。虽然看上去是“我”在照顾它,帮它看病,替它除毛,喂它食物,但其实是它在饲养“我”。

作者江修

狗吃了我的台灯。

这只是我开门后看到的惨状中微不足道的一部分。

我通宵打游戏回来,家里已经一片战后的残骸。我无视狗子摇头晃尾的邀功,首先去厨房检查天然气。我向来是个讲求证据赏罚分明的人,不会把自己的过失推脱在看似无辜的小动物身上。在我排除出门前忘关天然气阀门导致爆炸的可能后,我狠下心来提着拖鞋步步逼近狗子。

每年暑假循环播放的《西游记》终于派上了用场,我擅自添油加醋改了台词,但那痛心疾首的语气却惟妙惟肖:“孽畜!为师不要你了,你自生自灭去吧!”

这是我的第二只狗,也是最后一只狗。在它对家具电器床上用品进行了数次恐怖袭击,加之精神衰弱听不得狗叫的邻居坚持不懈地投诉之后,我只得把它送给了昔日的大学班长。班长这个人什么都好,品学兼优乐于助人,缺点就是眼里揉不得沙子。大学生活中三分之二的逃课记录都是她报告给导员的,这是人祸。剩下的三分之一怪自己运气不佳,那是天灾。

把狗子从宠物店抱回来发的第一张照片开始,班长便不吝表达了喜爱,乃至我现在用的赞美词,多半都是从她的评论里学来的。到我家接狗的那天,班长激动得就差喜极而泣了。她当着我的面把狗子抱在怀中又亲又摸,我也就没好意思告诉她狗子刚踩了自己的尿并且很久没洗过澡。

你看,我们都是不计前嫌的人。大学里的那些事也算不得什么深仇大怨。但是班长前脚出门,我后脚就屏蔽了她的朋友圈。我怕我控制不住自己日后给灾难现场点赞。

我的第一只狗是“雪橇三傻”里的老大,七八年前网络还不发达的时候没多少人知道外表威风的哈士奇其实是个智障。经不住朋友的劝说就和她各买了一只,公母凑成一对。还没等我把狗养熟,朋友已经兴高采烈地告诉我狗转手卖了个好价钱。童养媳没了,我的那只就变成了真正的单身狗。出于同情,即便是高考阶段父母执意将它送去了亲戚家,我还是每个月省吃俭用地攒钱给它寄罐头。

闭关几个月后,我的小可爱变成了一头庞然大物。

带它散步的时候它兴奋地去追路边的野狗,全然不顾把牵引绳在手腕上缠了几圈一时挣脱不了的我。于是别人站着遛狗,我躺着被狗遛,直到路边摆摊卖瓜的大叔拿一块瓜皮吸引了它的注意才救下了我。后来朋友找我埋怨她那薄情寡义的前男友:“我在他面前就差拿脸在地上跐了,他还是这样对我,你说我还要和他在一起吗?”有着血淋淋切身经历的我当然一口否决,我告诉她有些狗根本就喂不熟。

我龇牙咧嘴地回到亲戚家正准备哭诉,进门就瞄见了半年前还养着不少热带鱼的鱼缸里只剩下塑料水草了,仔细一看,院子里那些被亲戚捧在心尖上、冬暖夏凉还有自己专属棚子的花花草草也不见踪影,余下一盆仙人球,也是劫后余生憔悴不堪的样子。我当下手不疼腿不瘸,推托说有事先回家,狗就留着给你们还债吧。

综上所述,甲之蜜糖乙之砒霜,这种精力旺盛过分热情的宠物实在是不适合我。

但是作为一个独居同时对恐怖片又爱又怕的单身女性,我实在是需要一个活物陪在我身边。我可以独自换灯泡修水管徒手拍死厨房里的蟑螂,却对房间里传出的异响或是突如其来的停电完全没辙。如果有小动物在的话,至少能减少八成我的胡思乱想。

狗破坏力太大,仓鼠体形太小,鹦鹉过于聒噪,兔子智商堪忧。想来想去,不如养猫。

猫是冬天在天桥上买的。八点半的时候城管还在执勤,摊贩只能把猫崽们全部塞进一只布口袋里。有人上前询问才撑开袋子,露出半个头或者一条尾巴给人看。那只扭动着不断变换形状的布口袋里,像整蛊玩具一般不时发出小猫们厮打的声音。

我凑过去看了一会,等城管走远,猫崽们就被一股脑儿倒进笼子里。冷风一吹,之前在袋子里打得不可开交的小猫们立刻瑟瑟发抖挤作一团。白猫居多,但都不是纯色,背上或者头上都有花斑。田园猫以花色来区分品种,白身黑尾叫雪里拖枪,头顶再有花就叫鞭打绣球,单是头顶有花叫将军挂印,如果花是三色的那便是吼彩霞。我提起来的那只奶牛猫,是一只盖了一半就没墨的乌云盖雪,鼻子下面还有一团像胡子一样的黑色斑块。

它比其他几只猫要大一些,绒毛更长,摸起来也更软。别的猫要二十块,而它得五十。

“这只三个月了,其他的都小。吃了那么多粮,所以贵一点。”

“你放心,不是长毛猫,别的猫长到三个月也这样。”摊贩看我感兴趣,坐地起价。这是他们一贯的套路,倘若我拿的是另一只,他肯定又要夸赞那种花色几窝也少见所以贵上一二十。

“难道不是因为丑才没卖出去养了这么大?”朋友在我耳边嘀咕。正是这句话唤起了我同病相怜的心态,几番讨价还价后以三十五块钱不要笼子的价格把这只奶牛猫抱回了家。

我叫它喵斯拉,寓意它能像一脚踏平一栋大楼的怪兽般健壮强大。当它一天能吃四碗猫粮,产出两斤待铲猫砂,并且从我胸膛起跳踩,让我几乎心脏骤停的时候,我终于后知后觉地意识到我还是着了猫贩子的道,它根本就是一只体形偏大的长毛猫。同时我还领悟到了一条养宠物的糙理,那就是动物越大,拉屎越多。夜里来不及拿下楼的猫砂有时候我会装在垃圾袋里放在门口,物业找上门说有人投诉。既不是因为家里有猫叫也不是因为夜里把垃圾放在楼道,而是因为我家门前袋子里的沙土,邻居叫物业来我家看看,我是不是每天偷偷摸摸地把哪面承重墙凿掉了。

我跟物业说我也要投诉,我怀疑邻居有神经病。养狗的时候天天说我散播狂犬病,养猫的时候怀疑我拆了承重墙,下次我朋友们来我家住是不是又要投诉我搞传销了。

物业说那倒不会,你下次要干什么提前来报备一下就行了。

而猫并不懂得体谅我的苦衷,一直在火上浇油。

夜里我听见阳台窗户窸窸窣窣的声音,猫又一点声音不出,我以为进了贼。披了衣服起来开灯,只见纱窗被掏了一个大洞,猫已不见踪影。我心想完了,猫从楼上掉下去了。我顺手关了窗户,医院问有没有医生值班,我这边心急火燎地穿裤子拿钥匙准备下楼找猫,在外暗中观察的猫发现自己回不来了也开始大声叫唤。它的黑白色皮毛跟夜色完美地融为一体,我戴着眼镜找了半天才看见它在哪里。

它站在不到一只手掌宽的窗沿上叫我放进去。我打开窗户,它轻车熟路地从那个洞里又钻了回来。虚惊一场之后我用手电筒往外照着看了看,我家跟邻居家的窗沿和空调外挂机上,全部都是猫的脚印,看来这厮趁我睡着了出去浪已经不是头一次了。

我每天都在家虔诚地求雨,希望在邻居发现之前能抹消掉那些作案痕迹,并且之后不管天气多热我都没再开过窗户了,为此我专门叮嘱朋友一定要多关怀我每天定时给我发信息,不然指不定哪天我家煤气泄漏通风不畅我就闷死在家了。

我知道宠物大概会死得比主人早。但是喵斯拉赶得也忒着急了。约莫它死之前还能教会我一句成语——多行不义必自毙。

常在窗边走,哪有不得病。大概是哪一针免疫失败或者是它在外面玩得太疯,我关了它禁闭没几天,猫就开始四肢瘫软上吐下泻。拿去一检查,果然瘟了。我依稀记得朋友读书时养的第一只狗,是从狗贩子手里买来的星期狗,得的就是狗瘟。几十块钱买狗,最后花了几百块钱安乐死。

彼时我工作不久,好不容易攒了一笔钱作为头一次出国的旅游经费。朋友劝我说不然不治了,横竖不是什么品种猫,一袋猫砂都比它的身价贵了。我心里的算盘打得七上八下,我说我最多出两千,花光了我就不治了。

医院,才知道我的预算不过是杯水车薪,止吐针、止血针、升蛋白针、抗生素、干扰素,每一个项目都在嘶吼着“钱,钱,钱”,我为了节省不必要的开支,硬是熬了三天三夜看文献看医书。猫也不争气,因为之前吃得太胖,连拍X光都要分开拍两张。我每天都在颅内做激烈的思想斗争,觉得再多治一天说不定就好转了呢,等真的开始心疼钱的时候又觉得不治了之前的钱都打水漂了。

所以每当有人问我怎么舍得花七八千块钱给一只田园猫治病,我都面上坦然心中滴血地告诉他们“生命没有贵贱之分”。我再也不羡慕那些养着布偶英短暹罗猫的铲屎官了,此疫过后,我的猫地位直线上升,至少在身价上足以跟名贵的品种平起平坐了。

它已经不再是一只普通的猫了,为了庆祝大病初愈劫后余生,我为它改了名字。我叫它清迈,或者巴厘岛。那个燥热的夏天里,翻开朋友圈,仿佛每个人都去了泰国穿比基尼晒日光浴,而我只能怨恨地在家点赞,顺便偷了几张风景照方便后期我把自己P进去。

我删掉了手机里存了几个月的泰国七日游攻略,重新保存了一篇《百元内家用宠物除毛工具精选》。

病好以后喵斯拉的性情大变,主要体现在两点。

一是曾经对我爱搭不理,现在对我亦步亦趋。特别是上厕所的时候,全程专注地盯着我,目不转睛。某段时间我痴迷养生节目,每次冲水前都要转身观察一番来判定自己的健康状况,猫比我还积极,我还没完全站起身来,它就先一步一头扎了进去。那天我衡量了一下请半天假扣的工资和叫家政以及在宠物店洗猫的费用,我苦大仇深地选了前者。

二是它对食物变得格外挑剔,大概是防止自己再度上吐下泻,它杜绝了猫粮以外所有的食物,肉罐头、妙鲜包、小鱼干,放在它面前它都不为所动。眼看它的口粮要过保质期了,于是都便宜了楼下流浪猫。其间我还联络过微博上的一个流浪猫保护组织,组织负责人对我说,你把野猫抓住洗个澡,做完内外驱跟疫苗,再拍点好看的照片,我们帮你找领养。我说那就不麻烦组织关怀了,我自己养吧。最后我喂的流浪猫从一只变成了一群,它们不仅自己吃,还要拖家带口呼朋引伴。托这些猫的福,我终于学会勤俭持家精打细算了。

猫是我偷着养在自己租的房子里的。因为我和大部分人一样,在“家里只能养得起一个畜生”的选择里选了自己。

我爸粗枝大叶根本不懂得照顾小动物,而我妈非常爱干净,对小动物的毛发容忍度为零。但是这丝毫不影响他们投喂小区里的流浪猫狗。饭桌上我正吃的鱼或肉被端走已经成为一种常态——“你都那么胖了,少吃点,留着给小黑跟花花吃。”又或者我妈一反常态地关怀我问我喝不喝牛奶,我说我不爱喝不用专门给我买。下一秒她就打断了我的自作多情:“你王阿姨今天跟我说猫啊狗啊的喝了牛奶最容易拉肚子。”

可细心如每个家庭主妇,我妈还是发现了我的秘密。她丝毫不在意墙壁隔音不好会被外人听见,在我洗澡的时候拿着我换下的衣服大喊“你怎么连内裤上粘的都是毛”。但说服她的过程也很顺利,我只是反问她:“你更愿意我在外面背着你养个男人还是养个猫?”

她不再强硬反对,但仍旧絮絮叨叨:“猫身上都有跳蚤寄生虫的,还有那些毛会钻进皮肤里面……”所有的科学医学在她面前都不如先入为主的传统观念。她好像忘了不久前让我在淘宝买些适合猫狗的羊奶粉的人也是她。

“你看楼下李阿姨家的泰迪,把毛剃了多省事。你把你那猫拿去剪一剪,方便打理。”

“剪了动物容易感冒着凉,要出毛病的。”

“大热天的能出什么毛病,我看有毛病的是你。”

我无从反驳,因为我觉得我确实得了严重的“猫病”。如果说猫是外星人潜伏在地球的间谍,那么它们已经成功地俘获了许多人。在养猫之前,我对它们实在谈不上喜欢。和狗那副“主人快让我陪你玩”的热忱态度相比,猫总是一脸“奴才还不赶紧来伺候我”的高冷让人退拒三分。那时我并不理解论坛里的人为什么愿意拿生活费的三分之一甚至三分之二去喂猫,但养猫之后,我却头一次成为了“键盘侠”在屏幕后面舌战群雄。那是一档美食节目,不少人在评论里抨击主厨摸完猫没有洗手,我和一大群猫奴在下面慷慨激昂地回击:“你根本不知道家猫有多干净,等你养了猫你会恨不得上去亲自帮它舔毛。”

在我失恋失业的那一年里,猫确实为我操碎了心。冬天的时候它放弃了我为它布置在暖气片旁边的三个窝,坚持要盘踞在我的头顶,洗澡上厕所的时候也一定要守在门口怕我溺毙。夜里它精力旺盛地捕捉藏匿在床下或者犄角旮旯里的甲虫,白天它会在闹钟响之前就跳到我身上用带刺的舌头把我舔醒。每一个难以支撑的日子里,都是它在安慰落魄或者哭泣的我。它趴在我的胸口,发出信赖的呼噜声,像一台小型的引擎与我的心脏发出共鸣,让我重新蓄满能量。

猫或许在想:“我为了照顾这个人类真是殚精竭虑。”

许久不见的朋友问我:“你是不是养猫了?”

我想了想回答:“不是,是猫在饲养我。”

本文发表于年第十期《萌芽》。萌芽


转载请注明:http://www.onlinewigstores.com/xlmsm/12553.html


当前时间: